08年供暖价格调整通知

2008-10-25 9:33:02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按照该方案的建议,沈阳民宅供热价格将由现行的22元/上调为28元/,非民宅供热价格将由现行的23.5元/上调为32元/。“在执行居民供热价格中,对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个人只支付25.3元/,2.7元/的差额部分由财政补贴。”侯冰说。

  

   今冬,沈阳地区供暖费用将调整提升。目前,沈阳物价部门已经拿出了初步的调价方案,召开价格听证会后,将最终确定采暖费的调整标准。

  对于此次调价,物价部门初步计划将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住宅供暖价格从原来的22元/平方米,调整到25.3元/平方米,每平方米涨3.3元;能报销采暖费的居民住宅供暖价格调整到28元/平方米,每平方米涨6元。
 
 
 
非居民住宅供暖价格从原来的23.5元/平方米,调整到32元/平方米,每平方米涨8.5元。

  沈阳市物价局的相关人士表示,此次供暖费价格调整调将充分考虑老百姓的经济承受力。同时经物价部门对市区供暖价格调整进行严格的成本审核和可行性论证,并将召开供暖价格听证会,综合社会各界意见,最终确定供暖价格。

  在预计调高采暖费的同时,供暖部门也将把供热的质量提升。目前,即将出台供暖室温检测和室温不达标应退费的规定。即在权威部门检测室温不合格的情况下,供暖企业应按不同比例给热用户予以退费。

 

浏览更多地产资讯,了解更多楼盘资料,欢迎登录沈阳房产信息网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地产法规 购房常识 网站QQ群
Copyright 2008-2009 www.syinfo.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沈阳房产信息网 版权所有
辽ICP:辽B-2-4-2005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