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2007-2-26 16:24:50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建设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商业银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总后营房部: 

  现将《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的住房置业担保,是担保方式的一种补充,担保公司不得强制要求商业银行接受住房置业担保,不得干预银行的正常信贷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强制要求担保公司提供住房置业担保。 

  二、各地执行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地产法规 购房常识 网站QQ群
Copyright 2008-2009 www.syinfo.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沈阳房产信息网 版权所有
辽ICP备081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