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空手套白狼” 取消开发商房价降一半

2007-4-18 21:25:25 来源: 网友评论

    鼓励勤劳致富,反对投机钻营,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应是规范和引导人们价值取向的基本规则。许多开发商既不从事建筑(甚至不懂得建筑),又不从事规划设计,甚至没有足够的自有资金,却在整个房地产链条中担任寄生虫和吸血鬼的角色,坐享暴利,给人们的价值取向造成了错误的引导。

 为了满足日益膨胀的贪婪的欲望,许多开发商通过囤积居奇,制造、控制和散播虚假信息等卑劣手段,哄抬房价,在将无数人辛辛苦苦用毕生精力创造的血汗钱掠夺、洗劫一空的同时,不断将责任向政府身上引导,制造了大量不稳定因素,使住房这一民生问题逐渐转化为民愤问题。

 开发商“空手套白狼”

 《现代汉语词典》对“开发”的定义是:“以荒地、矿山、森林、水力等自然资源为对象进行劳动,以达到利用的目的。”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从定义上来看,房地产开发是一种具体的生产活动,世界其他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定位与此相符,而我们绝大部分开发商只是在进行投机活动。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先生曾撰文指出:“现今的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土地、资金、房屋建设活动、成品房屋等为倒卖对象的,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倒卖商、皮包商和中间商,是一种没有任何社会价值的企业模式。”事实正是如此。

 从生产流程来看,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由设计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由施工企业完成,房地产开发商在这一过程中不付出任何实质性劳动,也不为社会创造任何价值。

 从资金来源上来看,许多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寥寥无几,主要通过让建筑企业垫资、预售房、假按揭等方式,“空手套白狼”获取资金。

 我国开发商自有资金所占比例之少世界罕见。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指出:2004年房地产开发资金共筹措17168.8亿元,其中第一大资金来源为“定金和预收款”,占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的43.1%(“定金和预收款”中有30%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第二大资金来源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筹资金,占全部资金来源的30.3%(在这30%的企业自筹资金中,有大约70%来自银行贷款!);第三大资金来源是银行贷款,占资金来源的18.4%。  

 在自有资金不足之下掩盖着的是一种以成本和风险转嫁为主体的赤裸裸的投机行为:

 第一,开发商通过让建筑公司垫资建设,把生产环节的相当一部分成本和风险转嫁给建筑企业,并在最终付款时拖延,导致大量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开发商是真正的欠薪源头,造成严重社会问题。

 第二,开发商通过收取定金、预收款、首付款乃至整个房款,将成本和风险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开发商等于获取了巨额无息也无风险的贷款,这其实是对购房人利益的一种侵害和剥夺。有的开发商不仅不感恩于购房者,还频频违约甚至携款潜逃。据新华社报道,目前我国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预售比例普遍在80%以上,部分城市甚至达到90%以上。

 第三,开发商通过从银行贷款,将建设成本和风险转嫁给银行。

 第四,开发商同时还打社保基金等“养命钱”的主意,上海社保大案就是官商(开发商)勾结的结果。

 不难看出,自有资金非常低的房地产开发商,由于投入资金非常少,它所承担的风险是最小的,在所有的风险都被转嫁出去后,开发商们可以用最好的心态,通过各种方式哄抬房价,追逐暴利。作为“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倒卖商、皮包商和中间商”的开发商,不会惧怕任何风险,一旦有风吹草动,他们随时可以携带榨取的民众的血汗钱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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