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期房:是否签张合同就能低价买房

2008-5-8 9:33:10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产儿 比期房还早,在房屋设计期内就要把房款一次交齐。低价牌 自称比同区域内其他商品房价格每平方米低600~1500元


  专家说法 它具备了“集资建房”一切特点

  专家:沈阳市房地产开发协会会长赵昱

  “早产期房”本身就具备了“集资建房”的一切特点,因为它具备了两个以上股东出资的条件。

  所谓“成本价销售”是不准确的、模糊的概念,每个楼盘、楼层、项目的综合成本都是不同的,成本价的不确定性不足以作为低价销售的依据。

  至于这种“低价房”会不会拉低沈阳房价,首先应该问这种房子最终会不会出现。首先,这种房子的先天性缺陷永远是信任问题,说白了,老百姓能不能把钱先给你,这不仅决定了你能否有更多的融资所得,而且也决定房子有没有人买。

  另一个问题是,低价房究竟能否低价。如果是一个单位把一部分低价房集中买走,那么谁敢保证企业不加价就卖给个人?如果是一个炒房团,低买高卖这些房源,那么又有多少百姓能真正买到所谓的“低价房”呢?

  由此可见,这种房子并不会拉低沈阳房价,房价最终还要靠市场决定。

  低价房很难真正低价

  专家:沈阳建筑大学教授刘亚臣

  “成本价销售”概念并不清晰,即便确实以成本价出售了一部分房源,也存在一系列问题。

  首先,整个项目的建设资金,均含有通过“法人”形式募集上来的个人的资金,如果“低价盘”通过市场盈利了,以“法人”形式投资的个人,是不是应该分得收益?

  其次,要留意“弃管小区”现象。例如一个小区,一部分是低价回迁房,一部分是通过市场购买的商品房,开发商招标引进的物业公司会区别对待两部分区域,回迁房区因没有物业管理而被“弃管”,这在沈阳也是存在的。再有就是低价房屋的质量、格局等,与商品房是否一致,这些都会引起购房者的担心。

  第三,低价房是否会真正低价。即便是没有炒房的,大家拿到了心仪的房子,但房子当初是以单位或法人身份购买的产权,房子到手后就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按照国家新推出的政策,5年内产权房上市交易,要征各种税费,这些费用加起来也会进一步挤压“低价”空间,个人拿到的“税后房”同样不是“低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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